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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节假期安全提示

  

    清明节假期将至,为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,保卫处在此提出注意事项:

一、加强治安防范措施,确保生命财产安全

    1.各单位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,提醒广大师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防止各类盗窃、诈骗及其他治安案件的发生;

    2.师生离开办公室或宿舍时请锁门关窗,办公室和宿舍内不要存留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;晚上睡觉时宿舍必须锁门;

    3.涉及财务业务的重点单位,要按行业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;

    4.不要在自驾车内存放贵重物品,防止发生车辆被砸盗、撬盗案件;

    5.各系院要教育学生防止酒后滋事、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的发生;

    6.避免夜间或凌晨行走在偏僻街巷;

    7.拒绝陌生人进入宿舍或办公室。

    各单位要做好假期前的安全检查工作,及时整改并通报发现的安全隐患。

二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谨防网络电信诈骗

    不要相信“冒充领导或警察”、“电话欠费”、“电话涉嫌洗钱犯罪”、虚假中奖、银联卡透支、通知退费退税、冒充黑社会、订退或转让票、高薪招聘、网银升级、冒充亲友借钱、虚假股票信息、引诱汇款、网络购物交易、高息融资、网络交友、冒充老师汇款等类型的诈骗;不要轻信不明人员的可疑信息、电话;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。

三、提高防火安全意识,避免各类火灾发生

    1.办公室、实验室、学生宿舍等相关场所要保证人走电断;及时清理易燃杂物;宿舍内不得吸烟,不得使用明火;不得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;不得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或设备。

    2.加强防火意识,文明祭扫,防范火灾事故。自觉遵守墓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防火管理规定,确保祭扫安全。

四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,防止交通事故发生

    自驾车外出要遵守交通规则,文明规范驾车,不开超速车、不开霸王车、不开斗气车、不酒后驾车;行人过马路要注意红绿灯,要走斑马线,防止交通事故发生。

 

    备注:4月4日下午14:00,保卫处与相关部门将进行安全工作检查,请各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安排。

 

保卫处

2018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