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体育建立“学生党员示范岗”的通知
各系(院)学生党支部: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和培养,引导广大学生党员为实现“中国梦”发奋学习,营造互帮互助、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,发挥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,体现学生党员的先进性,经研究决定,在学生党员中建立“学生党员示范岗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建对象
全体在校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党员(含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,下同)。
二、参建时间
2013年5月——2013年7月。
三、示范内容
(一) 学习示范
1、学习目的明确、学习态度端正,热爱所学专业。积极配合教师做好教学工作,主动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,在班级学习中起带头作用。
2、学习勤奋刻苦,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;获得院级以上级别奖学金或计算机、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。
3、专业技能突出,实践动手能力强,获得相关技能等级证书或院级以上级别技能比赛奖项。
(二) 学生工作示范
1、认真履行学生工作(包括班级工作、系及东方体育学生会、团委会、社团联合会工作)岗位职责,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在班级、系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。
2、工作认真负责,主动性强且能勇挑重担,不计较个人得失,有奉献精神,工作成绩突出,获得院级以上荣誉。
(三) 社团活动示范
1、认真履行社团、协会工作岗位职责,积极支持、主动配合东方体育各部门开展的学生工作。
2、结合东方体育各阶段中心工作,积极组织开展并参与各类社团、协会活动,敢为人先,有模范作用,工作成效显著,在学生中有较大影响。
(四) 宿舍示范
1、 在宿舍中营造良好氛围,积极引导宿舍同学勤奋学习和文明生活。生活上主动关心照顾同学,有集体荣誉感,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。
2、模范遵守宿舍管理制度,积极配合东方体育宿管中心工作,主动联系本班级1-2间较差的宿舍,开展“结对帮扶”。学期结束前,该宿舍各方面均有所进步。
3、积极带领宿舍同学参加公益卫生劳动,居住宿舍在东方体育的“文明宿舍”评比活动中达到“文明宿舍”标准。
四、申报时间与程序
申报时间:2013年4月15日——2013年4月30日。
申报程序:学生党员自行填写《“学生党员示范岗”申报表》,经各系(院)学生党支部初审通过,系(院)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,交学工部汇总备案,确定“学生党员示范岗”人员名单。
五、管理与考核
1、学工部负责对“学生党员示范岗” 活动的统一指导;各系(院)学生党支部负责经常性工作指导、活动开展和日常的监督检查,每学期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学工部。
2、被确定为“学生党员示范岗” 的个人,学工部将出示相关证明材料,记入学生个人档案。
3、“学生党员示范岗”确认,每学期进行一次。
附:“学生党员示范岗”申报表
学工部
二○一三年四月十七日
附件
:
“学生党员示范岗”申报表
20 至20 学年度第 学期
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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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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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 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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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照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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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 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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寝 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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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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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 党
时 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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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
电 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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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子
邮 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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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党支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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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
人
计
划
及
承
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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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支部意 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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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印 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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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体育团
委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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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印 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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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部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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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印 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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