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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体育办理2015年度“一老一小”学生儿童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通知

  

各院(系):

   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《东方体育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》和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东方体育《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精神,2015年度“一老一小”学生儿童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办理工作已全面展开。

    本次参保工作面临参保方式变更,十一假期等情况,时间紧、任务重,请各系(院)负责人负责,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项工作。具体说明及要求如下:

    一、参保范围

    北京生源学生,和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(包括民办高校)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的学生。

    二、参保缴费时间及缴费标准

    1.参保时间:即日起— 10月10日。

    2.每人每年160元。享受低保、困难补助、重度残疾的学生提交相关复印件或者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,无需缴费即可参保。

    三、缴费方式

    2015年度在校生医疗保险缴费方式采用“银行代扣代缴”,学生或家长通过网上申报平台申报学生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(需用东方体育采集的手机号码进行验证), 9月1日- 11月30日统一进行扣款;学生及家长应在参保期限的每月20日前按标准存入足够金额(备注:使用个人结算账户为“医扣”借记卡缴纳医疗保险费的,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钱)。

    四、参保说明

    1.可保时间: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12月31日。

    2.可保范围:

    (1)门(急)诊医疗费用,报销起付标准为650元,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%,最高数额每生每年报销2000元;

    (2)住院发生的费用,报销起付标准为650元,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70%,最高数额每生每年报销17万。

    3.报销方式:从 2015年1月1日起,学生可以持卡看病,进行实时结算,暂时没有拿到保险卡的同学持新发与补(换)社会保障卡领卡(临时卡)证明看病,之后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进行手动报销。

    五、各院(系)需要报送的材料

业务类型

需报送材料

采集医保照片

收集需要采集医保照片的学生名单( 9月18日前完成), 9月23日统一采集医保照片。

下年度名单确认及手机号采集(老生及续保新生)

保存数据,单位内数据导出,

填写《XX院(系)参保人员名单》、上交需要办邮储卡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张,

缴费160元/人,以院(系)为单位上交财务处(9月25号前完成)。

新参统人员

填写《XX院(系)参保人员名单》,上交办理邮储卡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张,以院(系)为单位上交财务处(9月25号前完成),

《六类人员参加学生儿童保险花名册》、《个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》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式两份

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照片一张

保存数据,单位内数据导出(10月10号前完成)

享受财政补贴人员

《享受大病医疗保险财政补贴人员花名册》

( 11月13日前完成)

个人信息与医院变更

《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》、《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》、信息报盘( 11月13日前完成)

    六、软件使用说明

    (一)老生及续保新生软件操作流程( 9月25日之前完成)

    老生:上年度在本院参保缴费的学生

    续保新生:新入学且之前参保过的学生

    第一步:请将2015学校版软件中的“安装软件”按照1,2,3,4的顺序依次进行安装软件和更新。

    第二步:安装完毕,将文件夹中“软件导入数据”中文件名为“110224007122”的文件在“数据交换--基础数据导入”导入系统。

    第三步:续保新生的信息录入

    对应模块:基本资料核定→个人资料录入

    操作步骤:选择所属部门→“参保原因”选择“续保”→录入“姓名、公民身份号码、享受医疗财政补助标识和参保人或亲属手机号” →点击“保存”→提示是否打印选择“否”。 (只录入蓝色必填项即可保存,缴费方式选择“个人现金缴费”)

    第四步:下年度学生参保缴费名单确认(不包括享受补助人员)

    对应模块:“基金收缴”→“下年度学生参保缴费名单确认”

    操作步骤:“医保年度”录入“2015” →选择“单位名称”→点击“查询”按钮→勾选应缴费的参保人员记录(老生及续保新生)→点击“保存”按钮。(参保单位可选择“已缴费人员”选项卡,查询已确认人员)

    将保存后数据进行“单位内数据导出”,将导出文件上交后勤处。

    (二) 老生及续保新生的手机号码采集( 9月25日之前完成)

    1.采集参保人或亲属手机号,将电子版的《XX院(系)参保人员名单》于 9月25日之前上报到后勤处。

    2.可参考《2014年度正常参保人员信息导出》表"110224007122"中的数据。

    (三)通知学生及家长上网录入银行缴费账户信息( 10月10日之前完成)

    下年度名单确认及手机号码采集工作完成后,通知老生及续保新生或家长进行网上操作。要求最晚于 10月20日前,个人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,注册、登录,通过学校登记的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,进入个人页面,选择“学生儿童缴费账户采集和变更”,录入参保人或家长的委托银行缴费账户信息,校验、校对后保存。9至11月的21至25日间,银行集中对城镇居民医保费进行代扣代缴。

    (四)新参保学生信息录入( 10月10日之前)

    1.收取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,《个人信息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医保照片一张,《六类人员花名册》一式两份。

    2.信息录入

    对应模块:基本资料核定→个人资料录入

    操作步骤:选择所属部门→ “参保原因”选择“新参保”→录入所有蓝色指标项和扣款银行账户信息(如提供的为亲属卡、折,还需录入参保人亲属相关信息)→点击“保存”→根据提示打印《个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》一式两份。

    所有“新参保”人员填入《六类人员参加学生儿童保险花名册》并打印,一式两份。

    注意:新参保学生的“缴费方式”必须选择“委托银行代扣代缴”

    将保存后的数据做“单位内数据导出”,将导出文件上交后勤处。

    材料一

    《六类人员参加学生儿童保险花名册》第一页 +(《个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》一份+参保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一份)15个人

    以此类推(以上材料不需要粘贴)。

    材料二

    《个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》一份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背靠背粘贴,只粘贴表格最上方一边。将照片贴在《个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》上。

    (五)享受医疗财政补助标识修改与确认( 11月20日之前)

    1.收取享受低保待遇的、享受困难补助的和重度残疾的学生的证件复印件一份,要求100%参保。

    2.需要提供材料:《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(享受期之内)或《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》(享受期之内)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《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金审核发放证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。

    (六) 定点医疗机构及个人信息变更( 11月20日之前)

    只有在集中参保期(即9至11月)才可以通过学校办理医院变更手续。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和个人信息变更的需要:《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》、《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》,个人变更信息报盘。

    未尽事宜请咨询后勤处 梁老师,联系电话:69196229。

后勤管理与服务处

2014年9月16日